夏威夷已颁布一项自10月1日起生效的禁令,禁止在加密ATM上进行现金购买加密资产(cash-to-crypto)的交易。此前,美国联邦调查局(FBI)记录显示,2025年该州居民提交了92起相关投诉,调整后损失达385万美元。
根据夏威夷州长乔什·格林(Josh Green)于7月9日签署、编号为《第224号法案》(Act 224)的《众议院第1642号法案》(House Bill 1642),运营商不得拥有、管理或运营接受美元以换取数字金融资产的自助服务机。该限制自10月1日起适用,每笔被禁交易将依据该州消费者保护法被视为单独违法行为。
尽管部分报道称此举为全面禁止加密ATM,但法案文本仅涵盖用于购买数字资产的现金存款,而非机器提供的所有服务。运营商仍可继续提供加密换现金(crypto-to-cash)及加密互换(crypto-to-crypto)交易。因此,夏威夷居民将无法再插入现金购买比特币等加密货币,但可通过合规机器出售加密资产换取美元,也可通过该州合法在线平台买卖或持有数字资产。
截至8月12日,CoinATMRadar数据显示夏威夷四个主要岛屿共运营57台加密ATM及自助机。运营商需在10月截止前禁用相关存款功能或停止提供接受美元购币的机器。
FBI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(IC3)5月报告称,2025年夏威夷居民提交92起涉及加密ATM的投诉,调整后损失约385万美元;全国同期相关投诉13,460起、损失3.8898亿美元。投诉数较上年增23%,损失增58%,超半数投诉者年龄超50岁。
立法者聚焦现金存款功能,因诈骗者常诱骗受害者提现并通过自助机转账,冒充公职人员、银行职员等逐步指导付款。转账后犯罪分子可经多钱包或离岸平台转移资产,致追回困难。
各州对加密ATM监管分化:印第安纳、田纳西、明尼苏达已禁运营;佐治亚保留机器但设限额与警示;特拉华与新泽西提案未成法。联邦层面,合资格运营商须向FinCEN注册并遵守《银行保密法》。
夏威夷将新规纳入《修订成文法》第481B章,每笔违规现金购币交易均作独立违法计,未要求全面停机,只要机器不接收购币美元即可保留其他 permitted 服务。
